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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体育平台 - 官方正版竞彩APP注册即送88元专业足球篮球投注平台2025泉州中心城区学区划片最新调整汇总:中小学……发布日期:2025-08-03 浏览次数:

  江南体育,江南体育平台,江南体育app下载,江南体育注册,足球竞彩,篮球竞猜,体育投注平台,一批新交付小区、新盘的学区划定,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一个片区学区划片范围的变动。

  招生范围:1、后厝、后埔社区拆迁安置的原住民;2、东至培英路(规划中的经九路)、西至泰禾路东海街道范围,南至丰海路,北至通港路的住宅区

  招生范围:1.府西路以东、丰海路以西、滨海街以北、双垵街以南的住宅区和行政中心办公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周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仅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2.双垵街100号海星小区二期(海星小区扩建项目一期)住宅区(指1、2、4、5、6、7号楼)。3.北星社区莲垵、坪上自然村。(仅限原村民的子女)

  招生范围:1.泉州府东路以东、滨海街以南、丰海路以西的住宅区、总部经济区配套住宅。2.府西路以东、滨海街以南、府东路以西、大兴街以北范围内的泉州市公共文化办公区(仅限市直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招生范围:城建·满堂里小区、建发·养云小区、国贸江南璟上小区及浮桥街道坂头社区(原住户)、仙景社区(原住户)。

  招生范围:延陵社区、岐山社区、皇江御景小区、源昌滨江豪庭、城建江南里、建发禧院。

  招生范围:(1)霞美、招联、招贤、群峰社区拆迁安置西华洋的原住民;(2)东至新华北路北拓的数字产业园和马落山,西至招联大道,北至东西大道(不含未来天元城和西华花园城),南至北渠的住宅区。

  招生范围:①涉及持有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征地拆迁的北峰街道霞美、招贤、招联、招集等四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以就近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②扣除前项①直升以外的名额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清源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北峰街道和清源街道户籍并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且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或具有辖区内的丰泽区北峰实验小学、丰泽区群石实验小学、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潘山校区、丰泽区第七中心小学、泉州市西湖小学、泉州市环清小学、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小学毕业生)。

  今年,鲤城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报名招生、规范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鲤城区初中招生政策新增“特定类型招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部分初中学校试点开展泉州市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贯通培养,具体实施年份、试点初中学校以及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公办中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所有小学毕业生(含户籍关系在我区但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回原籍学生”)均免试升入初中就学。

  备注:我区各公办中学实际招生计划数会在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根据各片区实际派位数进行调整。

  1.学籍关系在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及户籍关系在以上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回原籍学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根据老城区中小学布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各中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

  南片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泉州七中(金山校区)等4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泉州市鲤城区实验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等10所小学的毕业生。

  北片区: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等4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等9所小学的毕业生。

  2.学籍关系在浮桥、江南、金龙、常泰等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及户籍关系在以上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回原籍学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和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和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的招生办法,招收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延陵校区)、泉州市金浦小学、泉州市黄石小学、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和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小学部等10所小学的毕业生,及户籍关系在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和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招生服务片区的“回原籍学生”。

  同时,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将采用免试、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招收户籍或学籍关系在泉州明新华侨中学和泉州凌霄中学服务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50人。凡参加电脑派位被泉州七中(江南校区)或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被其他公办校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

  泉州明新华侨中学和泉州凌霄中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分别招收学籍关系在各自服务片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户籍关系在各自服务片区内的“回原籍学生”。

  要求跨片区填报志愿的学生,应在5月2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鲤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跨片区派位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填写《鲤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跨片区派位申请汇总表》,报送鲤城区招考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变片区填报志愿。

  1.“回原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并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新购房落户的,应满足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且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参加公办中学招生(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符合“三一致”原则的“回原籍学生”可参加民办校招生,也可参加公办中学对口直升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不符合“三一致”原则的“回原籍学生”可参加民办校招生,如未被民办校录取将由鲤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明新中学或凌霄中学就读。

  3.各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升学报名。“回原籍学生”应填写《2025年小学毕业生回鲤城区升学联系函》,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区招考中心办理申请回原籍升学手续,公办校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日18:00前,报名截止后提出申请的“回原籍学生”,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明新中学或凌霄中学就读。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我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机会。

  4.非鲤城区户籍,在鲤城区实际居住务工并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两证”)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经商)。

  5.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①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正式发票,签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租赁期内;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满足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持有效证件于7月10日—20日期间向明新中学或凌霄中学登记,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我区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格。

  1.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鲤城区初中招生捆绑派位申请表》,学校填写《鲤城区初中招生捆绑派位申请汇总表》,经区招考中心审核通过后取报名号中较小的进行派位。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予以优待照顾。

  3.在鲤城区居住或工作的香港、澳门、华侨华人、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非鲤城学籍)

  (1)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初中,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办理。其中:

  ①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鲤城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鲤城区落户六个月及以上、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该房产三年内无适龄儿童就读我区公办中学的,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如果其父亲(母亲)在鲤城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或该房产三年内有适龄儿童就读我区公办中学的,由我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我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华侨华人子女国内监护人户籍地为鲤城区或工作地为鲤城区的,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视同当地居民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鲤城区居住或工作的台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向我局提出申请其子女入学,结合其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初中就读,需跨县(市、区)就读的,由市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

  4.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参加老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次序,填报本片区内所有四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志愿;

  参加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及福建师大泉州附中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次序,填报以上两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志愿;

  对口直升泉州明新华侨中学和泉州凌霄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泉州七中(江南校区)的志愿。

  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公、民办初中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泉州外国语学校等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

  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第一批:泉州外国语学校、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和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面向鲤城区招收具有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本实施方案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4〕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青少年足球人才招生政策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的通知》(闽教办体〔2024〕1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适时推进遴选部分初中学校试点开展泉州市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贯通培养,具体实施年份、试点初中学校以及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另行公布。

  在泉州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辖区内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和公民同招政策,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区教育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1.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继续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核减招生计划。切实做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审核工作,优先满足我区小学毕业生(符合招生条件)入学需求。严格执行《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和《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2.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必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在我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录取,需要具有我区户籍或我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非我区小学正式学籍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以及港澳台籍、华人华侨的小学毕业生,需要符合我区公办初中的招生条件,方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我区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本《实施意见》中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我区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必须汇总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花名册(须附佐证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股(中教)审核。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事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必须在报名点(区教育局或丰泽就读的小学)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5)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本《实施意见》中有关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实施。

  6.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于5月26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不违规招生承诺等。各民办初中学校不得在未向区教育局备案的前提下,私自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招生简章和宣传。

  7.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各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4),各持一份备存。

  8.2025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录取具体步骤与志愿填报见《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附件2)。

  9.9月1日前,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及市直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不再安排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或市直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又不符合丰泽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需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就读初中。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区属公办初中学校认定招生服务区域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小学毕业生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

  (2)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一致,并且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且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丰泽区本地原村民,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无住房产权证件的,需提交原村民证明材料(如:村集体股权证书、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政府备案的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社区出具并经街道办事处确认属实的原村民证明),经审核合格后等同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的招生对象。

  (4)202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户口以及不符合住房产权规定要求的小学毕业生视同不符合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的招生对象,需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东湖、丰泽、泉秀等3个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上述3个街道户籍并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且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或辖区内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总校)、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总校)、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丰泽区东湖实验小学、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丰泽区丰盛实验小学、丰泽区泉秀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丰泽区崇德实验小学等10所小学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①涉及持有泉州五中(城东校区)征地拆迁的城东街道前头、埭头两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以就近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学生名单由社区及街道盖章确认,名单和佐证材料送区教育局审定,对口直升名单需在社区进行公示。

  ②扣除前项①直升以外的名额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城东街道户籍和华大街道新前、西福、泉铁等3个社区户籍并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且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或具有辖区内的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泉州市浔江小学、泉州市鹤山小学、泉州市乌屿小学和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等7所学校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泉州市临海小学、泉州市渚江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招收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华大街道新前、西福、泉铁等3个社区除外的华大街道其他社区户籍并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且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或具有辖区内丰泽区华大实验小学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①涉及持有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征地拆迁的北峰街道霞美、招贤、招联、招集等四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以就近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学生名单由社区及街道盖章确认,名单和佐证材料送区教育局审定,对口直升名单需在社区进行公示。

  ②扣除前项①直升以外的名额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清源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北峰街道和清源街道户籍并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且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或具有辖区内的丰泽区北峰实验小学、丰泽区群石实验小学、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潘山校区、丰泽区第七中心小学、泉州市西湖小学、泉州市环清小学、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小学毕业生);未录取学生由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户籍关系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城东街道各社区、华大街道各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由城东中学对口招生。

  户籍关系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各社区和泉秀街道各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九中对口招生。

  户籍关系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临海街道云谷、云山、千亿、大坪社区除外的临海街道其他社区和东海街道各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由东海中学对口招生。户籍关系属于临海街道原云山村原村民的直系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东海中学就读,具体学生名单由云山社区及临海街道盖章确认,名单和佐证材料送区教育局审定,名单须在云山社区进行公示。

  户籍关系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北峰街道各社区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西门社区和北门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由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户籍关系于2025年3月1日前迁入东湖街道各社区,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2027年秋季起由北峰中学对口招生),临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千亿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师院附属中学对口招生。

  鉴于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于今年开始招生,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且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志愿参与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学生2025年和2026年可选择由泉州师院附属中学或北峰中学对口招生,未录取学生2027年秋季起由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如果区属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需扣除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人数),对满足学校招生条件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区属初中学校接收入学。

  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欲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如不服从统筹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区属公办初中学位,并请提前回户籍地联系升学事宜。

  ⑴非丰泽户籍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含具有丰泽学籍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区属公办初中,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随迁子女其父母其中一方2025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我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以居住证为准进行认定);②父母其中一方持有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如劳动合同)、经商(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③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⑵户籍在鲤城(含清濛)、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需提供:①父母其中一方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6个月(含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截止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其中一方持有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如劳动合同)、经商(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③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港澳台籍、华人华侨和外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需提供在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要求居住证件地址需在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对口招生服务范围对应的街道(社区),按以下情况进行招生录取。

  ⑴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初中学校的,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按要求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分3类情况安排:①父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父母其中一方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③父母双方均非我区户籍的,按本《实施意见》有关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

  ⑵在丰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区教育局申请子女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⑶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按其户籍所在地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⑷外籍学生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6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港澳台籍、华人华侨小学毕业生,申请参加泉州五中(桂坛校区、城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华侨大学附属中学电脑派位招生录取的,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备注: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后再根据所需要的派位人数作调整。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40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教基〔2025〕1号)、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等有关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初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对口直升原则,组织具有洛江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学。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坚持公民同步,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对口直升要求和学位容量,实行分批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2025年洛江区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

  (1)各公办初中招收具有本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中,马甲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潘内、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岭、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等十四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南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炉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头、溪林、义山、蔡内等十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申请回我区户籍地初中就读的洛江籍小学毕业生(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应于5月30日前向户籍地公办初中提交《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并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3)符合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教育局可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初中就读。外籍学生申请就读初中的,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教育局拿出一定优质公办学位,按排名分梯队对“2024年洛江区纳税前十名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

  有关对象于5月30日前向洛江区教育局中教股提交《洛江区公办学校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等材料,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对象不超过对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第二批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下办法:

  ①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优先招收持有服务片区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第四类学生,再视学位招收无居住证的第四类学生,直至该校计划完成;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②若同类对象超过当批剩余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③因马甲中学办学容量受限,实际居住地为马甲镇潘内村的第四类学生由就南中学招收。

  ④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我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无法申领居住证的第四类招生对象,申请列入第二批招生对象时,须提供2025年3月1日前签发的学校服务片区内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商务工证明。相关信息由毕业小学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在我区实际居住且持有效证件的区外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须于7月8日持户口簿、“两证”(即居住证、经商务工证明)和《2025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居住地公办中学提出申请。其中,属无法申领居住证的“五区人员”,须提供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经商务工证明。上述“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5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各公办初中根据第一、二批学生录取后的学位剩余情况给予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1.选择就读泉州市民办初中的,根据《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由于监护人居住地点、工作地点变迁或回户籍地升学而不在我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应办理《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一式两份),并在《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作相应选择,经各中心小学收集、审核后,将不再保留我区公办初中学位。区教育局凭升学联系函、报名登记表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3.区属公办初中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招生。学生确因户籍变迁或监护人居住地、工作地变迁申请跨片区入学,应在《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作相应选择,并同步办理《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属户籍变迁的,按回原籍录取;属居住地、工作地变迁的,按第三批次录取。

  1.选择在我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所属公办招生批次处理,参与原批次招生。

  2.选择回区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视为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由报名地按当地政策处理。

  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市、区教育局的管理下进行,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不得采用评测、面谈、收取简历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对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转学严格审核,严禁违规办理转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